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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践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2017-09-28 10:18    来源:自学考试信息网www.zxks.org    作者:成科教育学历部   点击:

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专科)教育实习实践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粤考试中心【2002】56号文件《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实践考核课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特制定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专科)自考学生毕业实践考核实施方案。 一、实践考核目

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专科)教育实习实践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粤考试中心【2002】56号文件《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实践考核课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特制定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专科)自考学生毕业实践考核实施方案。    

一、实践考核目的与意义

      1、教育实习(07846)考核是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专科)自学考试课程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实践相结合原则的体现,也是全面检验考生学习水平、保证培养合格中小学教师的重要措施。主考学校、各学校和考生均应高度重视和认真执行。

      2、通过教育实习活动,要求考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使他们在教育实习过程中实践技能得到全面提高,具备独立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

      3、通过教育实践全面检查教学单位的教育质量和考生的教育综合能力。


二、实践考核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学院成立实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自学考试工作的院领导及学院成人教育办公室和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专业(课程)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本专业(课程)的业务负责人和专业骨干教师组成。主要负责实践课考核任务的指导落实与考核过程的监督管理。


三、实践考核内容

      通过教育实习,考核考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考核内容:

      1、综合汇报班主任工作能力:包括主题班会、进行个别辅导等。

      2、教学工作能力:包括备课、听课、讲课等。


四、实践考核时间

      教育实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周。由考生自己联系具有一定正规办学资质和具备指导力量的学校进行教育实习。


五、实践考核要求

      (一)对考生的要求

       1、教学工作

      (1)听课:考生教育实习期间,要到教学班随班听课,听课时数不少于4节。

      (2)讲课:考生教育实习期间,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结合学生实际水写好教案。教案应有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准备、教学方法、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过程,同时应写明上课上期、班级、课题等。考生教育实习期间,要独立完成4节课以上的教学工作,其中2节公开课(要求原班级教师、其他考生等参加听课)。

      2、班主任工作

      (1)在一个教学班上兼任班主任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

      (2)考生教育实习期间,能根据教育目标和学生发展的需要独立制定出教育教学计划。

      (3)考生教育实习期间,能够对实习班上的比较特殊的学生进行辅导或家访,使学生在情感、智力、社会性方面都有较快进步。

      3、考生教育实习结束时应上交的材料

      (1)自我总结材料,包括“考生鉴定表”、“ 表现评分表”、“毕业实习”评分表及“教师听课表”。

      (2)独立完成的备课教案(不少于3000字)。

      (3)独立完成的主题班会教案(不少于3000字)。




(责任编辑:自学考试信息网—成科教育学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