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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冬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时间:2017-09-14 10:19    来源:自学考试信息网www.zxks.org    作者:成科教育学历部   点击:

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冬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为了做好今年冬季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申请学

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冬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为了做好今年冬季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表1)


学生类型
申请条件
成人学历教育
(函授或业余)
自学考试
(含杜会考生、相沟通、开放学院、 第二学历等)
思想政治 条件 遵守国法校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违纪作弊记录。
外语水平条件 在读期间必须通过广东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
课程成绩 条件 课程平均分达到75分 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
毕业条件 已获取成人教育或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且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6个月内
时间条件 本次受理2017年7月毕业的成教毕业生。 本次受理2017年6月毕业的自考毕业生。


      注:课程平均分的计算方法,请查阅我院网站“学士学位专栏”中有关指南。

      二、申请手续

      1、2017年10月9日至10月24日,符合(表1)各项条件的毕业生自行上网填写申请资料。在我院网站的“学士学位专栏”中点击“学士学位申报”,输入学号登录后,填写自己的基本申报资料并设定密码。在线填写的资料将作为下一步审核、办理学位证书的依据,所以请同学们在网上先阅读各项资料的填写说明,务必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绝对不能出错。

      2、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填写基本资料以外,还需完成以下流程:

      ①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要求为180×240像素的蓝底JPG文件),并用此电子相片的底版洗晒大一寸的相片两张,用于办理学士学位证书(送交的纸质相片必须与电子照片一致,见③的要求)。我们还会将送交的相片与学位外语统考准考证相片、本科毕业证书相片进行对照,以确保为同一人。

      ②在学位申报系统中输入课程成绩。请按照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到的课程成绩输入,非百分制的成绩(含毕业论文)按下表折算为百分制后输入:

 

课程成绩

折算为百分制

++或满分

100

+4或优秀

99

+3或良好

89

+2或中等

79

+1或及格

69

免考

免考课程无需输入


      ③在10月10日至10月31日(周六、日除外)期间向我校主管学院的自考办送交如下材料:

      a)网上填写后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一份;

      b)蓝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两张(必须与上传电子相片一致),相片粘贴在申请表的“学位证书相片暂贴处”;

      c)本科毕业证书、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打印的成绩总表皆可)和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经办人核对后,原件交还学生,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成人学历教育学生仅填写基本申报资料即可,无需进行上述①②③的流程。

      3、已在网上提交申请的同学,在网上申报结束后,仍可凭自己的密码登录系统,对自己的申报资料进行查看、修改。

      4、凡2017年6月申请本科毕业但暂未领取到毕业证书的自考生,须按第1点的时间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请,毕业证号可暂时留空,待领取本科毕业证后,再登陆补填证号、打印申请、递交材料。

      5、各学院将在11月陆续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审核后,申报资料将被锁定不能修改。各位同学可在11月中下旬登陆查看初审结果,如有异议,须在11月21日~11月30日期间向相关院系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申诉权。

      三、各学院及我院审核办理流程、时间安排

      1、各学院教务员工作流程:

      ① 及时向毕业班学生和各教学点传达本通知精神;

      ② 自考教务员于10月10日~10月31日收缴自考生的各项材料(注:收取学生材料时,请向学生明确网上填写的信息与送交的材料必须一致,否则申请无效);

      ③ 11月20日前,教务员必须完成初审工作,并到我院学历部领取打印好的“拟授予学位名单”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表”;

      ④ 12月7日前,各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对拟授予名单进行投票表决,在表决表上签章后交我院学历部;

      2、2017年12月,我院将协同教务处对申请名单进行复核、汇总和上报,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批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并在网站公示结果。

      3、2018年1月上旬,正式办理学士学位证书,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届时可提前联系相关学院,持有效身份证到所属学院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四、其它事项

      1、自考生的资格审核(包括毕业情况、课程平均分、相片核对等)由学院教务员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逐一核对处理;成人教育学生的审核则由系统自动完成。

      2、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的授予从2017年起有重大变革,有关事宜我院已在去年印发华师继教[2016] 26号文并挂网在学院网站的学士学位专栏的通知栏目上,请有关单位和学生详阅。

      3、有关学院的联系方式,可在我院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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