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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招生专业—音乐教育

时间:2017-07-12 12:05    来源:自学考试信息网www.zxks.org    作者:成科教育   点击:

华南师范大学 自考 音乐教育 专业 华南师范大学自考音乐教育专业 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报考。 2、以下专业专科以上层次的毕业

华南师范大学自考音乐教育专业——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报考

      2、以下专业专科以上层次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

      (1)教育学类:教育学、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教育管理、基础教育、英语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中文教育、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
      (2)体育学类:体育教育;
      (3)理科类:化学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地理教育、心理学;
      (4)历史学类:历史教育;
      (5)艺术类:音乐教育。

      3、不符合直接报考条件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时,须加试(00721)基本乐理、(00723)声乐(一)(实践)、(00725)键盘与和声(二)(实践)3门课程,所有加试课程均为推荐课程。


华南师范大学自考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

      音乐教育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好音乐素养和教学能力的专门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华南师范大学自考音乐教育专业——培养要求

      音乐教育专业具有较强的声乐、器乐表演能力和音乐鉴赏及辨别能力,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具备一定的音乐创编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音乐教育教学活动、文艺活动和竞赛工作的能力;具备一定的音乐教育科研能力。

华南师范大学自考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

(1)专科

专业代号:A050407 ;专业名称:音乐教育(专科)#
注:“标准号”为2002年以前使用
序号 类型
序号
课程
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
方式
方向或备注
1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2 00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3 0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4 004 00429   教育学(一) 4 必考 笔试  
5 005 00721   基本乐理 6 必考 笔试  
6 006 07975   音乐欣赏(一) 4 必考 笔试  
7 007 00727   民族民间音乐 8 必考 笔试  
8 008 11373   学校音乐教学法 5 必考 笔试  
9 009 11371   和声学(一) 6 必考 笔试  
10 010 11372   歌曲作法(一) 6 必考 笔试  
11 011 11370   视唱练耳(一) 7 必考 实践考核  
12 012 00723   声乐 8 必考 实践考核  
13 013 00729   键盘 8 必考 实践考核  
14 014 00726   合唱与指挥基础 4 必考 实践考核  
15 101 11374   中西乐器(一) 4 选考 实践考核  
16 102 11375   舞蹈(一) 4 选考 实践考核  
17 103 11376   手风琴 4 选考 实践考核  
18 104 11377   电子琴 4 选考 实践考核  
     相关说明
主考学校 华南师范大学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4门,共76学分;选考课程4门,共16学分;加考课程0门,共0学分;
停考时间 2017年12月
说明  
备注 根据粤考委[2006]8号文件《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 。
根据粤考委[2013]2号文件《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税(专科)等十三个专业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7月起,上述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考,笔试课程考试安排至2017年10月止,实践考核课程考试安排至2018年4月止,毕业手续办理至2018年12月止。

(2)独立本科段

专业代号:B050408 ;专业名称: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
注:“标准号”为2002年以前使用
序号 类型
序号
课程
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
方式
方向或备注
1 0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3 00031 3030 心理学 4 必考 笔试  
4 004 11427   歌曲作法(二) 6 必考 笔试  
5 005 11419   和声学(二) 6 必考 笔试  
6 006 06955   中国音乐史 4 必考 笔试  
7 007 11422   音乐作品欣赏(二) 5 必考 笔试  
8 008 11421   外国音乐史 5 必考 笔试  
9 009 04366   曲式与作品分析 4 必考 笔试  
10 010 11423   复调音乐 4 必考 笔试  
11 011 11418   视唱练耳(二) 7 必考 实践考核  
12 012 00732   简明配器法 4 必考 笔试  
13 013 11420   指挥法 5 必考 实践考核  
14 014 11424   钢琴即兴伴奏 6 必考 实践考核  
15 015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6 101 00015 3022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7 102 00723   声乐 8 选考 实践考核  
18 103 03711   钢琴 8 选考 实践考核  
19 104 11425   中西乐器(二) 7 选考 实践考核  
20 105 11426   舞蹈(二) 7 选考 实践考核  
    相关说明
主考学校 华南师范大学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5门,共66学分;选考课程5门,共44学分;加考课程0门,共0学分;
停考时间  
说明    1、101至105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21学分。
   2、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音乐和音乐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申办毕业。 
备注  

华南师范大学自考音乐教育专业——就业方向

      1、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音乐教师;
      2、专业文艺团体演奏、唱员、创作员;
      3、社会儿童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的音乐教师、辅导员;
      4、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层厂矿企业工会及相关部门、机构的管理者、辅导员以及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的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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