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考核实施方案
毕业论文(课程代码06999)是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专业代码B050113)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确保高等教育自考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和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根据国家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与意义
毕业论文是综合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考生学习情况的综合性考核。组织考生撰写毕业论文,目的在于提高考生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使考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增强考生毕业后的工作适应性。
二、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自学考试工作的院领导及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和其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论文考核方案实施过程各环节的任务安排和监督。
三、毕业论文的撰写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考生在专业所涉及的理论课程考试合格10门课程(含10门课程)以上,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的撰写。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资格由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考生报名时应提供考试合格10门课程成绩单(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
(二)撰写要求
1、学生应在个人专业学习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合理严谨、语言通畅。
2、毕业论文选题应在所学专业范围以内,文体为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分析报告。
3、毕业论文要求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自考毕业论文撰写基本规范(详见附件)的要求撰写。
4、毕业论文正文字数要求6000字以上。
5、不得抄袭。
(三)毕业论文定稿要求
毕业论文最后提交的定稿须包括:
①统一装订的论定稿;
②《本科论文检测报告》论文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30%;
③指导教师指导评语及答辩成绩表(考生只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其它留空)
④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登记表。
四、毕业论文的答辩
采取书面答辩方式。
1、沟通班和独立办班考生提交正稿后,由评阅教师进行评阅并就论文相关内容提出不少于3个书面问题。考生应对答辩问题进行书面答辩。答辩考核小组根据考生论文、书面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2、社会考生采用集中考试,即统一时间,现场提供题目,由考生结合自已论文撰写情况单独作答。由专业老师根据论文撰写质量和答辩效果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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