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考核实施方案
五、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一)考核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
优: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观点明确,能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进行分析提出并解决具体问题。中心突出,论据充足,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答辩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成绩为90-99分。
良: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成绩为80-89分。
中: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基本上能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中心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成绩为70-79分。
及格: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基本上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但内容尚欠充实。中心论题较明确,材料较充足、具体但不够典型。或思想尚能联系专业知识和社会实际,但论证不够充分。文章有一定的条理,一定的论据,文字尚通顺。答辩回答问题基本正确。成绩为60-69分。
不及格:凡出现以下四个条款之一者视为本次报考不及格,成绩为59分以下。下一轮报考时按重考相关规定办理。
1)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或在专业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未掌握已学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差。文章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主要论据短缺。论点论据脱节或严重搭配不当。2)答辩对大多数问题都不能正确回答者。3)抄袭他人文章、成果、书籍者。4)因考生个人原因不按时按要求完成论文撰写工作者。
六、论文撰写及考核培训
1、培训内容:学院组织专业教师对参加实践考核的考生进行实践课程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培训内容为毕业论文考核流程、选题、撰写方式、考核要求等。
2、培训方式:该培训由考生自愿参加,经报名后,统一安排时间、地点,集中培训。不参加培训辅导的考生可参照本办法公布的要求自主报考、撰写论文并顺利完成毕业论文所有考核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论文撰写基本规范”)。不达标者须重新参加下一次的报考。
七、实践考核报名:每学年一次
1、考生填写《预报名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考院校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自考办现场确认。本人来不了,可委托他人代办理。代办者需携带考生本人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同时代办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3、须交资料(3项):①《预报表》;②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③课程成绩单(请登陆“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打印,考生自制成绩单无效)。
4、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3月1日—4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4日—19日
培训时间:5月20(考生自愿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撰写时间:5月30日-9月30日
考核时间:10月10-25日
八、缴费方式
网上交费,华南师范大学收费平台统一收费。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自考毕业论文撰写基本规范
附件2:预报名表
附件3: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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