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学考试医学类停考专业申请毕业的通知
考生:
根据粤考试中心《关于增加安排自学考试医学类停考专业有关课程考试的紧急通知》([2005]328号文)的精神,考生已参加预防医学(专科)、临床医学(专科)、中医学(基础科段)、中医学(本科段)、妇幼卫生(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考核且成绩合格,可办理申请毕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毕业手续
1、申请专科毕业的考生须带备《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的原件。当期考试和实践考核成绩合格,但未领取成绩单及合格证的,经查核省考办提供的数据成绩合格者 ,可办理毕业登记。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按第1点要求外,还应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1)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本)科毕业证书者,只需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2)持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国民教育系列专(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前一个月以上持毕业证书原件到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办理学历鉴定),毕业登记时须出示毕业证书、学历鉴定证明的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
3、若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同,则须交专科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复印件应由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所有复印件应使用B5纸(26×18cm)
广东省学历鉴定部地址:东风东路723号。
附件一:广州市医学类专业考生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程序
二: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专业表
三:申请毕业考生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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