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大学自考生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用电子照片拍摄要求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50号《关于调整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的通知》精神,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增加学位获得者的电子照片。照片作
为学位获得者的特征信息,是学位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的重要信息。学位授予信息年报中提交的电子照片一律采用数码照片,不得采用扫描照片,且必须与学位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一致。
考生自行到所在地具有拍摄身份证像、港澳通行证像资质照相馆进行电子摄像,为保证电子照片采集规格和纸质像片质量,请按以下规格尺寸、像片样式严格要求并确保不返工。
特别提醒:不符合以下要求务必返工,损失自负!
一、电子摄像须知
摄像前务必告知摄像店,摄像后打开电子像检查像素和大小,如不合以下要求的必须调到合格或重新拍摄符合要求为止,合格后再付摄像费用。
1、像素: 150X210
2、大小:≤10KB
3、格式: JPG
4、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5、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6、电子像命名:检查符合以上要求后,再以18位身份证号+点+jpg 为文件命名,例如:440301199001011234.jpg (共22位,中间无空格)。
注意:先发到自己邮箱保存,再发到学院邮箱,邮件主题注明专业名称,文件以18位身份证号命名,切记!
二、纸质像片(严格要求、以免返工)
1、质量要求:务必用像纸洗出来,不得用打印纸打印像片,否则一律退回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考生自行承担。
2、像片规格:3cm×4.5cm(大一寸)
3、像片数量: 一式三张,背面用圆珠笔写好姓名、准考证号,墨水干后再装入像片袋并在像袋上写好姓名即可。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