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访问广东自学考试信息网{www.zxks.org}

当前位置:自学考试信息网 / 自考信息 > 自考政策 > 正文

自学考试公共关系专业免考英语(二)课程有关规定调整

更新时间:2016-04-01 11:56:36   来源:   点击数:次  

 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关系专业(独立本科段)免考英语(二)课程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华南师范大学:

        根据《关于在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关系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粤考委〔2005〕34号)精神,我省上半年开始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关系专业(独立本科段)。我省开考该专业以来,全国考办从未安排现代企业管理(一)(课程代码:2625)课程的考试,鉴于上述情况,结合全国考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关系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0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发文之日起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关系专业(独立本科段)免考英语

(二)课程的有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须从101至110课程中选择加考3门课程(101至107中选择加考的课程不能与规定选考的课程重复),不少于14学分。该类考生毕业时只能取得本科毕业文凭,不能获得学位证书。

  请你们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考生了解以上信息。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推荐文章
自考行政管理专科
自考会计本科科目要几门课
自考电子商务都有哪些科目
自考本科与成人高考的区别
自考什么专业好

广东学历教育网:
转载地址:http://www.zxks.org/content-14-489-1.html
责任编辑:自学考试信息网
相关阅读
  1. (01-01)